關于調整碳酸鋰期貨相關合約交易手續費標準及交易限額的通知
時間:2026-01-14
尊敬的客戶:
根據廣州期貨交易所發布的《關于調整碳酸鋰期貨相關合約交易手續費標準及交易限額的通知》(廣期所發〔2026〕4號),我公司決定如下:
自2026年1月15日交易時起,碳酸鋰期貨LC2602、LC2603、LC2604、LC2606、LC2607、LC2608、LC2609、LC2610、LC2611、LC2612合約公司交易手續費標準為成交金額的萬分之十六,公司日內平今倉交易手續費標準為成交金額的萬分之十六。
自2026年1月15日交易時起,非期貨公司會員或者客戶在碳酸鋰期貨LC2606、LC2607、LC2608、LC2609、LC2610、LC2611、LC2612合約上單日開倉量分別不得超過400手。該單日開倉量是指非期貨公司會員或者客戶當日在單個合約上的買開倉數量與賣開倉數量之和。套期保值交易、做市交易的單日開倉數量不受上述標準限制。具有實際控制關系的賬戶按照一個賬戶管理。
請各位投資者切實加強風險防范工作,謹慎運作,理性投資。
特此通知。
興業期貨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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